八省市的新高考改革方案,是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实事求是的改革,是坚持改革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因地制宜的改革。要坚持协同推进,进一步加强省际之间、省内相关部门之间的改革协同,形成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2018年以后,高考改革进入了由东部试点转向中西部推广的新阶段。教育部指导八省市认真贯彻国务院文件精神,结合省情市情,因地制宜制订改革方案。八省市充分考虑本地原有高考模式、基础教育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和学科专业布局等因素,提出了“3+1+2”的选考科目方案,并在考试时间、录取方式上进行了多种探索创新,是探索新高考选考模式的重要进展。
第三批进入新高考的省市比前两批更多,尤其需要坚持协同推进,进一步加强省际之间、省内相关部门之间的改革协同,形成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虽然各省区市实行不同的高考模式不影响高校录取,但高考模式也不宜过于多样,最好能保持多数省区市的高考成绩具有可比性。这次八省市同时推出的“3+1+2”选考科目方案,得到广泛的认同,步调一致,便于新高考改革的整体推进。
等级赋分是一种介于原始分数和标准分数之间的计分方式,其思路和目标与标准分大致相同,即通过相应的技术处理,使得不同学科的成绩具有相同的分布、难度和标准差,以达到不同科目在分数使用上的等效,最终能够得到一个相对可比的总分。这次八省市的等级分均采用一分一段,能够最大限度保证考生的成绩具有良好的区分度,满足高校人才选拔需要。这种等级分实际上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标准分。尽管等级分存在一定局限,但在不同科目难度与成绩无法相比的情况下,等级分成为较优的选择。
高中需要直面和应对新高考改革命题:学生的发展如何指导,综合素质评价如何实施,选择强度不断提高的课程体系如何建立,课程资源如何更新和创造,课程管理的持续如何重建,其艰巨性和复杂性是可以预见的。
高考综合改革对高中而言,重要的是体现选择性。在高中教育日趋普及,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来临之后,大部分初中学生都能上高中,大部分高中学生甚至大部分青年都能上大学,现实生活已经要求高中教育摆脱精英教育模式的路径依赖。高中必须有两个变化,一是从单纯注重传授知识转变到真正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做人,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二是高中课程结构由单一变为多样,为学生选择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路径提供可能。高考综合改革中的选课政策就是出于这个目的,试图通过打破文理分科的界限,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础上,通过适度选择提升学生自主规划、自主选择学科和专业、自主选择发展目标的意识和能力,从而让高中教育在个性化和因材施教上能够跨出坚实的一步。
从增加选择的角度分析,目前的科目组合已经从过去文综、理综的2种组合增加到12种组合,选择空间有了明显增加。在目前多数省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任务仍然较重、不少高中学校班额普遍较大、师资难以在短期内有较明显增加等客观条件制约下,先迈出一步是既现实可行也积极稳妥的。
如同所有改革一样,高考改革是一个不断总结经验、发展完善的过程,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使宏观政策落地。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宏观政策必须适应地方实际情况,加以因地制宜调整,才能平稳落地。
由国务院确定的新高考要贯彻“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原则,基本价值是“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普通高校高考录取的基本模式是“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而录取。需要认识的是,高考制度首先是一种教育选拔制度。所谓科学选拔人才,首先要坚持择优录取,同时要破除唯分数论的弊端,使不同院校、学科专业招到最合适的人才。
第三批进入新高考的八省市充分考虑本地原有高考模式、基础教育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和学科专业布局等因素,提出了“3+1+2”选考科目方案,在考试时间、录取方式上进行了多种新的探索。从总体上看,“3+1+2”方案与先行试点省份的“3+3”方案在改革的基本方向、基本理念上是一致的。选考科目组合的变化,将原先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6选3”改为先确定物理或历史之中一门之后,在其余4门中选考2门。这一改变主要是为了突出物理、历史两个科目在高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大类人才选拔和培养中的基础作用。
将物理、历史作为首选科目,会给人以重新实行文理分科的错觉。但这种做法的确可以突出物理、历史学科在学科结构中的核心地位,满足高校不同类型学科对学生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在理想的情况下,这本来应当通过高校和专业提出必考科目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在于,高校也有自身的“机会主义”问题,唯恐门槛过高会减少考生报考。随着高考改革的深入,需要通过继续扩大高校自主权,使高校更多地投入,在选科问题上更多地由高校自主。